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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会员大会选举,报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,河北省民政厅决定(冀民许准字〔2023〕20号) 新一届负责人为:会长和法定代表人:王春龙,副会长:李芳、陈战、张可,秘书长李芳。业务范围变更为研究、咨询、培训、交流。章程内容进行修改,具体内容以核准后的章程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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